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_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金融支持政策研究的论文

2020-10-31 发展战略 阅读:

  一、引言

  自索罗模型提出以来,技术进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为人类所认识。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我国科技创新的主体和领头羊,是构建创新驱动型国家和践行国家创新驱动型发展战略的有力抓手和战略基点,对于推动我国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着严峻的融资困境,且呈现出持续时间长、空间分布广等特点。兰邦华的调研结果表明,2009 年广东省佛山市83. 5%的中小企业表示存在融资难问题,安徽省有72%的中小企业认为资金缺乏是影响和制约企业发展的首要因素、有70% 的中小企业反映2008 年的融

  资难度比上一年增加。高连和对浙江省中小企业集群融资状况的研究结果表明,2012 年浙江省中小企业集群内部有41. 5%的融资需求不能通过正规的融资渠道得到满足,有35. 1%的企业面临着不同程度的融资困境,其中融资比较难的占29. 8%,融资特别难的占5. 3%。无独有偶,高松等对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调查结果也表明,无论是位于种子期、创建期、成长期还是成熟期的企业,在企业发展资金来源中,自有资金所占比重均居首位,而政府基金和银行等外源性融资资金支持位居其后。当面临资金缺口时,投资者首先不是寻求银行贷款,而是转向求助于政府设立的各种基金,这从侧面间接地反映了企业从银行等传统金融渠道获取外源性资金支持的难度之大。

  二、信贷市场失灵——信息不对称、信号发送障碍

  ( 一) 银企双方信息不对称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市场萎缩

  根据信息经济学理论,当交易双方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而又缺乏相应的校正机制时,交易市场将会不断萎缩,在极端情况下市场将最终消失,即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存在着显著的市场失灵现象。信贷市场作为信贷供需双方交易的平台,对于调节资金余缺、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困境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银行等传统信贷机构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通常来讲,科技型中小企业比银行更了解自身的经营状况、项目投资风险、预期收益以及还款能力,这使得银行等传统信贷机构在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业务过程中常常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科技型中小企业往往存在着机会主义倾向,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为了获取贷款,企业不惜以身试法,采取欺骗和隐瞒的手段来获取银行贷款,且还款能力越差的企业其骗取贷款的动机越强,这将使银行面临严重的逆向选择问题。二是当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取银行贷款后,他们总是倾向于将其投向风险更大、收益更高的投资项目,这严重恶化了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质量,并使得银行面临严重的道德风险。为有效规避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银行不是提高利率,而是减少信贷数量。

  银行与科技型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市场失灵以及信用担保手段缺失所引发的增信不能是导致当前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陷入融资困境的关键,因此通过各种手段来减轻或消除信息不对称就可以有效纠正信贷市场失灵,进而能够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科技型中小企业可通过各种途径向银行表明自身的经营状况和投资风险,如要求担保公司提供有效的实物或信用担保、由专业资产评级公司出具企业资信评级报告等。科技型中小企业向银行揭示自身经营状况和项目投资风险的过程就被称为信号发送。

  ( 二) 信号发送障碍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市场失灵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和外部宏观经济环境的原因,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向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发送信号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障碍,进而导致信号发送不能,最终演化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障碍。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出现信号发送障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 科技型中小企业资产结构特异性所导致的信号发送障碍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产中,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所占比重偏大,而厂房和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所占比重较小,但由于我国的技术交易市场不发达,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价值评估等中介服务体系不完善,这导致知识产权抵押融资业务在实践中进展得并不顺利。与此同时,为加强风险防控,银行等传统外源性融资机构也仅仅将厂房和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纳入抵押标的范围,而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等变现能力差和价值变化较大的资产一直被排斥在抵押标的范围之外,这严重制约着科技型中小企业自有资产抵押融资能力的增强。更糟糕的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无形资产所占比重偏大而合格的实物抵押资产所占比重偏小的资产结构特征在处于种子期和扩展期的企业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但处于这两个时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也相对更大,资产结构的特异性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周期性相互耦合,这进一步加剧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

  2. 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导致信息提供能力不足,进而引发信号发送不能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多规模较小,从企业生命周期的角度来看,大量科技型中小企业正处于创建期、扩展期,甚至是种子期。这些企业不仅规模小,而且组织架构简单、企业管理制度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完善的分权制衡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缺乏,这使得银行在获取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障碍,从而进一步加剧了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为了规避风险,银行将缩减分配给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发放数量。

  3. 产品和市场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信号发送不能

  一方面,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从事高新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的经济组织,技术密集度较高,产品和市场风险大,产品能否研发成功以及产品研发出来后能否为市场所接受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无论是企业还是银行对这种风向的把控能力均不是很强,这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很难向银行提供有关产品和市场风险的相关信息,即企业在产品和市场风险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信号发送不能。另一方面,与银行相比,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产品开发风险和市场经营风险的把控能力相对更强,掌握的信息更多,但为了获取银行贷款,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是倾向于隐瞒产品开发和市场经营风险,即企业存在着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动机。

  三、政府失灵——金融市场体系不健全、信贷市场发育不良

  信息不对称使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市场存在着严重的市场失灵,因此单凭市场力量无法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此时政府干预就显得尤为重要。然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时间还不长,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在金融市场体系构建和监管方面还存在着严重的缺位、越位和错位现象,这使得我国金融市场体系极不完善,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市场主体发育严重不良。政府失灵所导致的金融市场体系缺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陷入融资困境的作用机制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 一) 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存在缺陷

  国有商业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存在着所有制和规模歧视。受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影响,我国的银行体系主要与大型国有企业相配套,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业务创新较少。为了获取银行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就必须与其他市场主体进行同场竞技,但资金实力小、担保手段不足、信贷风险高等先天因素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与大型企业进行竞争过程中明显处于劣势地位。与此同时,由于我国银行系统的对外开放程度较低、垄断程度较高,因此商业银行很少有动力进行业务创新来争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这进一步加剧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此外,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性质来看,民营企业占绝对优势,2010 年上海市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当中,民营企业所占比重高达83. 1%,商业银行贷款的所有制歧视使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雪上加霜。

  ( 二) 股权和债券资本市场存在着严重的缺陷

  虽然我国开设了中小企业板,但上市条件极为苛刻,企业在中小板上市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如最近3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值,并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 最近3 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或者最近3 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 亿元等。实际上,真正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条件的企业凤毛麟角,绝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被挡在了主流资本市场之外。

  ( 三) 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新兴金融市场组织发育不良,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首先,我国金融行业对外开放水平不高,加之金融市场体系改革严重滞后,从而导致与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特征相适应的风险投资公司、区域性小额贷款公司、区域性小银行、互联网金融公司等新兴金融组织发育严重不良。其次,我国的信用担保体系极不完善,专门针对中小企业信贷特征的信用担保机构建设严重滞后,且在现有的担保机构中,由政府出资直接发起设立的信用担保机构所占比重较大,民营资本参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还未得到有效发挥。最后,与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业务特征相适应的风险分担机制还不成熟,这进一步挫伤了信用担保机构的积极性。

  ( 四) 政府未承担组建科技政策银行的责任

  由于技术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外部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将会有效地带动关联产业甚至整个国民经济体系技术水平的提升,而其他企业和行业却不需要为此付出成本,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显著的正外部性,因此成立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银行就显得尤为必要。然而,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时间还不长,市场机制还很不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一个单独的产业类型为社会大众所熟识并接受还有待时日,这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一经济组织的作用及其所面临的融资困境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四、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周期性特征

  虽然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政策措施,但总体而言效果不佳,这与政策的针对性不强有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周期性就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典型特征,但现有政策措施大多未考虑到这一特征,因此政策执行效果不佳也就在预料之中。按照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处于企业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其资金需求和融资能力均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对于处于种子期的企业来讲,企业活动主要以研究开发为主,资金大量流出,几乎没有流入,研发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原始股东的出资,但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出资结构中,实物资本和货币资本所占比重偏小,而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所占比重偏高,因此自有资金完全无法满足处于种子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研发活动的需求。更糟糕的是,企业规模偏小、资金实力不足、资信水平低、信用信息尚处于空白阶段等不利因素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外部融资能力极为弱小,外部融资环境极为严峻,极难通过正规渠道获取外源性资金支持。也就是说,自有资金不足与外源性融资受阻的共同作用决定了处于种子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面临严峻的融资困境。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将跨越种子期并进入扩展期,处于该阶段的企业,其资金面有所改善,产品试制开始获得阶段性进展,试制产品开始在小范围内销售,新产品开始被消费者所了解和认识,产品销售能给企业带来少量的资金流入。

  与此同时,与处于种子期的企业相比,处于该时期的企业的生产规模有所扩大,资金实力不断增强,外部融资环境逐渐改善,融资能力逐渐增强,因此处于扩展期的企业能够获取少量的外源性资金支持。然而,虽然产品销售所带来的资金流入与外部融资环境改善所带来的外源性资金支持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但与扩展期企业的快速成长所需的大量资金相比仍显不足,因此处于扩展期的企业也存在着大量的资金缺口。随着企业产品市场的趋于稳定以及生产规模的继续扩大,企业便进入成熟期,处于该时期的企业,其产品销售收入能带来大量的现金流入。与此同时,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和资金实力的显著增强能大幅改善其外部融资环境,提高外部融资能力,但一般来讲,处于成熟期的企业不仅不存在融资需求,而且还会产生大量的资金盈余。随着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的不断上升以及产品市场的饱和,企业销售收入增长速度开始下滑,若企业缺乏持续的产品和技术创新能力,企业的销售收入将不断减少,企业经营效益将不断下降,这将给企业的正常经营带来巨大的资金压力,同时,企业经营状况的恶化使得企业的外部融资环境也开始转变,外源性融资能力大幅下降,企业很难获取外源性资金的支持,因此处于衰退期的企业也将面临严峻的融资困境。

  五、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金融支持政策体系

  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发送障碍、我国金融市场体系不健全、现有金融支持政策体系未考虑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阶段性特征这三股力量的共同作用决定了当前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因此为有效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我们主要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号发送能力、降低银企信息不对称程度、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兼顾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周期性特征等方面来构建相应的金融支持政策体系,具体政策建议有以下七个方面。

  ( 一) 大力发展关系型贷款

  本文认为应该由中小企业管理局牵头,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区域性商业银行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创造条件,密切银行与科技型中小企业之间的关系,为谋求关系型贷款业务创造前提条件。与此同时,科技型中小企业应主动将其资金往来业务委托给同一家本地商业银行,或将企业在其他商业银行经办的资金往来业务信息报送至主经办行,并定期向主经办行报送企业财务信息,建立企业重大人事变更和重大经营决策通报制度,让银行全面掌握企业的资金需求特征、经营状况、经营风险和未来发展前景等信息,以有效降低两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密切银企之间的联系,建立银企互惠互信机制。

  ( 二) 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体系

  科技型中小企业资产规模小,且其资产大多为无形资产,合格抵押品较少,用传统的物权担保方式进行融资往往不能满足其科研创新发展的资金需要,因此亟须采取增信措施来改善企业资信水平不足的现状。作为增加企业资信水平的有效手段,信用担保可显著改善企业的资信状况,提高企业的资信水平,改善企业的融资条件,提高企业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外源性资金支持的可能性。然而,我国的信用担保机构大多是国家出资设立的,其管理体制僵化,市场应变能力较弱,运营效率较低,而且国有信贷担保机构的资金大多来自一次性的财政拨款,缺乏后续的资金支持,这使得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抑制,无法满足我国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日益增长的信用担保需求。更为甚者,国有信用担保机构大多更愿意与国有中小企业合作,对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存在着所有制歧视,这进一步削弱了信用担保机构信用担保功能的有效发挥。更糟糕的是,我国的信用担保中介服务体系还很不完善,资信评级、资产评估和企业管理信息咨询等金融中介机构的发展严重滞后,而信用担保机构在这些业务上既不专业,又有些力不从心,从而使得信用担保机构的业务周期较长、业务成本较高,这无形中增加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应不断完善我国的信用担保体系,积极培育多元化的信用担保主体,鼓励民营资本参与信用保险机构的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再担保和转担保业务,有效分散担保公司的担保风险,稳定担保公司的经营预期,拓宽担保公司的救济途径,减少担保公司的损失。与此同时,还应不断完善信贷担保金融中介服务体系,积极培育资信评级、资产评估和信息咨询等担保中介服务机构,不断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担保成本,以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 三) 发行知识产权金融支持证券

  知识产权是企业最具有价值的资产,其价值不仅体现在它凝结了科研人员的智慧,还体现在知识产权的使用或转让能为企业创造价值和带来稳定的收入。在现行的金融市场体系下,证券市场进入门槛较高,一般科技型中小企业都无法企及,但若能考虑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则企业的资金实力和资信水平将显著增强并足以跨越传统证券市场的进入门槛。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应积极谋求在债券市场上发行知识产权金融支持证券,具体来讲就是通过科学评估知识产权使用费收入流,合理确定知识产权金融支持证券的发行价格,并以知识产权在未来若干年内收入流的净现值为核心,到债券市场上发行知识产权金融支持证券,募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以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 四) 完善风险投资制度,建立健全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第一,完善风险投资制度。首先,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加大对外开放力度,积极培育风险投资主体。其次,建立创业投资基金,引导民营资本参与风险投资事业,积极鼓励国外风险投资基金来华开展风险投资业务,大力支持国外风险资本与国内资本联合发展风险投资事业,对民营风险投资公司、外商独资和中外合资风险投资公司执行更加优惠的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税率,加快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最后,建立健全风险投资基金退出机制,拓宽和畅通风险投资基金退出渠道。

  第二,建立健全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信贷风险分担机制的缺失是导致银行“惜贷”和“慎贷”的重要原因,因此应建立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具体来讲,就是由政府直接设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并将风险基金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实行定期补偿,一旦科技型中小企业因各种正当原因无力偿还贷款,银行便可据此向风险补偿基金申请补偿。与此同时,银行还应建立贷款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贷款信贷风险分担机制[19-20],对于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的每一笔贷款,银行都可向保险公司投保,一旦科技型中小企业违约,银行便可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六、小结

  以银行为代表的外源性融资机构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企业经营状况、项目投资风险、预期收益以及还款能力等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为有效防范企业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银行不是提高利率,而是减少信贷数量,这使得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陷入了严峻的融资困境。更为甚者,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以及外部宏观金融环境方面的原因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向银行进行信号发送的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信号发送障碍,这进一步恶化了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进而使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雪上加霜。

  此外,我国的金融市场体系不健全,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需求、资产结构和产品技术特征的金融机构发育严重滞后,这使得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得不与其他企业在传统金融市场上进行同场竞技。然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弱质性导致其在与其他企业的竞争过程中常常处于劣势地位。因此,专门性金融市场的缺乏和在传统金融市场上获取金融资源的劣势地位使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进一步陷入融资困境。更糟糕的是,当前的金融市场体系未考虑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阶段性差异,进而导致部分金融支持政策的执行效果不甚理想,这进一步恶化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针对当前科技型中小企业存在的融资困境,我们认为应当从降低和消除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积极培育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市场主体等多个方面予以加强,如发展关系型贷款、发行知识产权支持证券、实行“权”压融资、积极尝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成立科技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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