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工作绩效情况汇报】工商局工作绩效情况的报告范文

2020-10-24 上半年工作总结 阅读:

  近期,我局根据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效综〔20**〕3号)要求,现将20**年上半年工作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贵办的有力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这一主线,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创新型、效能型”工商为目标,开拓进取,主动作为,推进注册制度便利化,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释放改革红利,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果

  根据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安排,我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采取试点先行、“三步走”逐步推开的办法,于2013年12月1日启动实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尤权书记、陈桦常委、张志南常务副省长、郑晓松副省长等省领导亲自听取汇报,并先后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在省委、省政府有力领导下,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推进,进展顺利,走在全国前列。一是顺利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组织学习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和总局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代拟《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提请省政府印发实施。及时修改提交材料和文书规范,完善有关登记软件,做好停止企业年检、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等改革实施前后的衔接工作,确保新旧工商登记机制平稳过渡。以总局将我省列入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建设试点为契机,加快推进全程电子登记管理系统建设。自3月1日实施以来,全省新增市场主体150626户,比增39.4%,新登记注册资金2457.9亿元,比增110.9%。二是试点推进我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学习借鉴广东、上海等地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做法经验,研究提出我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得到尤权书记、陈桦常委、张志南常务副省长、郑晓松副省长等省领导的批示肯定,被列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时被写入《省政府工作》。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10个方面的改革措施,取得总局支持后,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其中,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年度报告公示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推行电子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包括异常名录制度)等5项措施属于国务院《方案》确定的改革内容,我们先行在我省的试点区域开展;试行“先照后证”登记制、放宽经营范围登记、延伸“直接登记制”、试行市场主体自主选用名称和推行证照合一登记制等5项措施是省委、省政府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精神实施的改革内容。采取试点先行、“三步走”的办法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制定《平潭综合实验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2013年11月29日公布实施。平潭作为总局的试点单位,也是我省第一阶段试点地区于2013年12月1日率先启动实施;第二阶段试点地区厦门于1月1日启动改革、泉州于1月24日启动改革、漳州于2月14日启动改革,福州于3月28日启动改革;其他非试点地区也都积极做好第三阶段启动改革的准备工作。从已经实施改革的试点地区来看,改革成效明显,实施改革后新登记市场主体较改革前有较大增幅,平潭改革以来新增2763户,比增98.5%;厦门改革以来新增34163户,比增93.0%;泉州改革以来新增45020户,比增72.2%;漳州改革以来新增21518户,比增76.2%;福州改革以来新增18017户,比增31.1%。组织清理非法定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提出拟保留《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的建议,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于3月20日公布实施,共保留前置行政许可审批目录7类17项,对未列入前置目录的审批许可项目一律试行后置审批许可。草拟并经省政府颁布实施《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近期,尤权书记、陈桦常委、郑晓松副省长先后多次做出批示指示,肯定我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成效并对下一阶段改革工作特别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要求。三是重视事中事后监管。在“宽进”的同时,注重“严管”,强调和注重信用监管。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以省政府第137号令下发执行,明确了各部门监管职责。我局先行组织建设并于1月21日开通运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出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管理规则,全省173万户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可供查询,平台平均日访问量1.2万人次,社会监督成效明显。工商总局张茅局长亲自带队在我省召开《企业信息公示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紧接着总局在我省召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调研会,明确要求我省率先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并向全国推广。制定《福建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管工作目标、原则和部门职责分工,由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各地执行。根据《福建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率先制定出台《福建省工商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实施办法》,立足工商系统实际,积极创新监管执法机制。同时,会同省委编办,协调48个职能部门抓紧制定后续监管实施办法,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四是营造浓厚改革氛围。建立挂钩联系指导制度,加强对各地改革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登记业务培训,在总局行政学院举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培训班,提高推进改革的能力。组织印发《福建省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解读》宣传手册8000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使用指南10万份。分别由局领导带队上省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福建频道和中国福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在线访谈,现场解读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措施,与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海峡之声广播电台、人民网福建频道等媒体合作推出系列宣传报道,营造了良好的改革氛围。

  二、围绕发展大局,服务发展能力水平持续提高

  政策扶持积极有力。深化“企业大走访”活动,继续实行“一企一策”,运用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股权出质登记等职能,帮助个私企业排忧解难,助推企业融资277.18亿元。完善落实“个转企”等服务发展举措,深化“马上就办”活动,实施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和行政服务工作标准,完善预约服务、县域通办、网上工商服务等举措,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推进非公党建,召开全省推进非公党建经验交流会,助推个私企业健康发展,得到工商总局张茅局长的批示肯定。今年以来,全省新增市场主体18.94万户,资金总额2730.0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2.77%、75.89%,现共有各类市场主体173.32万户,同比增长18.87%。

  商标战略深入推进。认真落实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推进商标品牌工作的若干措施,部署推进实施新《商标法》,组织开展“宣传贯彻新商标法,加强商标运用与保护”主题宣传月活动,做好培养驰、著名商标工作,新推荐10件商标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支持“武夷山金骏眉”等地理标志证明注册。今年新增注册商标16475件,全省商标申请量居全国第6位。现有注册商标38.42万件,居全国第5位,其中地理标志商标203件,居全国第2位;驰名商标370件,居全国第5位;地理标志驰名商标21件,居全国第1位;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1325件,居全国第4位。

  指导广告业发展有实效。大力实施广告战略,全面落实《福建省广告业2013年——2015年发展规划》,放宽广告市场准入条件,指导广告企业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全国工商系统广告工作会议在我省召开。海西广告产业园(包括福州广告创意产业园和泉州广告产业园)在去年被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广告业发展试点园区的基础上,最近又被工商总局认定为国家广告产业园区,我局被评为全国工商系统实施广告战略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现有广告经营单位1.63万户、广告从业人员11.2万多人,分别比增28%、31%,广告总量居全国前十位。

  三、提升执法效能,积极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市场监管扎实有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红盾护农等“八闽红盾出击”专项执法行动,认真做好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尤溪啤酒经销商协议垄断案件调查,严厉查处经济违法行为,共立案13991件、罚没8412万元,其中查处各类“双打”案件699件,罚没479.38万元。召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联席会议,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708件,罚没450.19万元。认真贯彻实施《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推进网络市场监管指挥中心、“两基一站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创建诚信示范市场活动,授予10个省诚信示范市场,泉州南安中国水暖城被评为全国诚信示范市场,全省有5个单位创建活动工作突出受到工商总局通报表扬。做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向工商总局推荐285家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129家企业获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维护社会稳定积极作为。积极配合做好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加大活禽市场监管力度,查处不合格禽类及产品590公斤,查获未经检疫的活鸭200余只,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得到省领导充分肯定。开展扫黄打非、整治打传规直等专项执法行动,与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等部门联合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县(区)”活动,查处传销案件22件,罚没733万元,得到工商总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检查组的充分肯定。落实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强化部门联动,加大社会参与监督的力度,积极开展无照整治,共查处无照案件3907件,罚没1577.2万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得到加强。部署推进新《消法》的宣传培训和贯彻实施,梳理制订12315工作规范,做好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加强12315数据分析和信息化建设。规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程序,建立健全“诉转案”的配合衔接机制,开展“诉转案”、“消费侵权案件”量化比较考察评估,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今年以来,受理消费咨询申诉举报27.92万件,其中消费申诉3.9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983.56万元。

  四、加快职能转变,队伍形象进一步提升

  市县区工商局食品监管职能划转工作稳妥推进。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积极主动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和食药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工作。在划转人员多的情况下,过细做好干部思想工作。目前,8个设区市局领导、人员已全部到位,大部分县(市、区)局划转人员已基本划转到位。在此期间,毫不懈怠地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推进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开展专项行动,保障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指导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省委部署安排,做好省局机关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总结,组织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及时研究制定了《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并派出4个督导组,由厅级领导带队,专门抽调16名干部,加强对8个设区市工商局第二批活动单位的督促指导,主动加强与省委派驻当地的督导组和当地党委、活动办的沟通协调,推动了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顺利推进。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挂钩联系点制度,加强督查和指导。

  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制定落实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出台遵守八项规定的“十条纪律”,修改完善会议管理等5项制度。重新梳理岗位廉政和监管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开发电子监察软件平台,实行任前廉政谈话、任中审计和岗前廉政测试制度,建立查办案件情况报告制度,组织“四转一强”情况督查。省局在2013年度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中名列行政执法类第一名,连续4年获评优秀等次。省局连续两年获评福建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司法与行政执法类第一名,被列为2014年度全省4个免评单位之一,9个设区市局均为免评或行政执法类第一名,88.9%的县级局免评或进入前三名。福建工商红盾网位列2013年全国工商系统政府门户网站考评第一名、全省政府的网站绩效考核第七名、全省“绩效水平快速提升的网站”第一名。

  行政执法监督不断加强。加强法治工商建设,总结百名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经验,发挥培训成效,提升干部执法办案能力。研究拟定法治工商建设评价指标体系、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组织修订3部新修法律的裁量基准,做好省局行政审批项目梳理、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深化行政指导、案件复议等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下半年,我局将在省委、省政府和工商总局的领导下,根据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进一步认清形势、迎接挑战、敢于作为,按照全年各项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扎实落实,解决问题,深入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全面提升服务发展和监管执法水平,以更加积极的作为展现工商部门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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