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知识产权]司法考试知识:诉讼参与人和当事人

2020-10-27 知识产权合同 阅读:

  司法考试知识点不少,以下是CN人才小编带来司法考试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诉讼参与人和当事人

  被害人(广义/狭义):

  1.权利遭受侵犯:有权报案或者控告,要求有关机关立案。

  2.对公安不立案:⑴可向原公安申请复议;⑵可向同级检察院提出申诉;⑶可向法院提出自诉。

  3.对检察院不起诉:⑴有权向上一级检察院要求申诉;⑵有权向法院提出自诉。

  4.对未生效判决不服:不能上诉,只能请求检察院抗诉。

  5.对生效裁判不服:可以申诉。

  6.委托代理人:有权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委托诉讼代理。

  自诉人:

  1.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区别被害人,被害人自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委托代理人)。

  3.对于一审未生效裁判不服可以提出上诉(区别被害人,被害人不能上诉)。

  4.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自诉(区别被害人,被害人不能撤诉)。

  5.可以接受调解(区别被害人,公诉案件不能调解)。

  【陷阱点拨】公诉转自诉不可以调解。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1.委托辩护人:

  公诉案件→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

  【陷阱点拨】侦查阶段只能请“律师”辩护人。

  自诉案件→随时委托辩护人。

  2.提出反诉: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对自诉人提出反诉(公诉转自诉不可以反诉)

  3.最后陈述权:有权向法庭作最后陈述(不可替代,不可省略)。

  4.上诉权:被告人对于一审未生效裁判不服有权提出上诉。

  5.申诉权:⑴对检察院作出的酌定不起诉决定,有权向人民检察院申诉;⑵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权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

  1.参加附带民事部分的法庭调查和辩论(仅限于附带民事部分)。

  2.委托诉讼代理人(双方都能委托,委托时间视公诉、自诉而定)。

  3.双方都能够对附带民事部分上诉(仅限于附带民事部分)。

  4.有权进行和解或者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仅限于附带民事部分)。

  5.有权申请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仅限于附带民事部分)。

  延伸阅读

  司法考试试题的五大特点

  (1)客观试题主观化:

  前三卷有三百个选择题,基本上都是以案例的形式命题的。表面看是一个客观试题——选择 题。其本质是主观题都是以主观的分析选择过程为基础进行的 A、B、C、D 四项判断,题眼(题弯、陷阱)很多, 可谓一不留神就落入陷阱。不论怎么命题,考点都是恒定,唯有考眼是变化的,这恰恰是主观判断选择的过程。这 也是客观试题的主观化的基本表现。有些考生没有重视对考眼的认识,造成了“年年上一当,当当不一样”的后果。

  (2)理论试题实践化:

  司法考试体现了司法实务的特点,考查了大量的实践性问题,体现了应用法学的特点这无可 厚非,但有时也将一些理论法学的知识进行了实务性的考查。这无疑又加大了一些得分难度。法律是与时俱进的, 司法考试命题也是体现了这点,在考试试题设计上采用了大量“新鲜”“时髦”的案例、理论。所以我们用司考培 训的行话说“实践中的难点,考试中的得分点”!

  (3)规则理念统一化:

  司法考试要与法学教育相结合。由于司法考试命题的人员都是从事法学教育的,而且都是从 事硕士生,博士生教育的人。这就使得司法考试有了些硕士、博士入学考试的味道。法条背后的理念(理论)考查 增多,规则与理念相结合出题现象也越来越多。这使得对法学理论没有深入学习的考生得分难上加难。

  (4)考点分散综合化:

  试题中有大量的“口袋”题,如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或问“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这类题让命题者有了充分的发挥余地,可以随意罗列重要与不重要的、相关与不相关的考点,可谓“纵向延伸、横 向联系”,“一脉不和,本题白做”!考生要建立“知识群”的概念和复习方法,教学中也要注意归纳与总结。我 们的归纳总结能够达到“让勤快人满意,让懒人惊喜”的程度!

  (5)命题角度边缘化:

  “重者恒重、轻者恒轻:”这句话对于学科知识而言是对的,但对于考点而言是不对的。近 两年出现了命题“中心转移”重点与非重点并重考查屡屡相见,一般认为的非重点知识、非重点学科的命题地位上 升。这能够防止透题、押题,所以为命题者所青睐,将来这种现象会更加普遍。对于选择题,尤为多选和任意项选择题会 75%可能等于零分,这即所谓的“四个选项负连带责任”。经过研究发现重点知识的考试命题地位没有改变, 改变的是考试命题点不仅在重点知识的重要方面,而且重点知识的次要方面的命题比重逐年增大。这种变化就是业 内人士所谓的“考点边缘化”。与重点知识相关的一些角落里的、一般不注意的知识——知识死角成为命题热点。 这种现象有人认为是重点知识点考尽了才如此命题,有人认为是故意难为考生等等原因,不论是什么原因,对考生 的学习要求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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